第1种观点: 一、开设赌场罪需要哪些证据定罪1、开设赌场罪需要的证据有:(1)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;(2)如物证;书证;证人证言;被害人陈述;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;鉴定意见;勘验、检查、辨认、侦查实验等笔录;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等都可作为证明证据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【罪】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【开设赌场罪】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【组织参与国(境)外罪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二、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、主体为一般主体,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;2、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并且以营利为目的。即行为人聚众、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,是为了获取钱财,而不是为了消遣、娱乐;3、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;4、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、以为业和开设、经营赌场的行为。 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开设赌场是刑事案件。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、开设赌场、以为业的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、开设赌场、以为业的行为。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,并有人实际使用,就成立本罪既遂,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。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,并与为业的,可以考虑以本罪和罪并罚。
第3种观点: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、开设赌场、以为业的行为。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:一是以营利为目的,以行为人为中心,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、承包、租赁专门用于的场所。提供用具让他人的,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。二是以营利为目的,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,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,接受投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