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如果债权人持有出具的调解书,债务人仍旧不按照调解书履行债务,那么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;如果持有的是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。如果申请被驳回,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是重新达成新的调解协议,也可以选择直接向起诉,主张债权。如果只是一般的调解协议,不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,经审查,符合法律规定的,裁定调解协议有效,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;不符合法律规定的,裁定驳回申请,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,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。
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。